黨建工作
習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持續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 推進反腐敗工作法治化規范化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13日下午就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舉行第十一次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強調,在新的起點上持續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促進執紀執法貫通,有效銜接司法,推進反腐敗工作法治化、規范化,為新時代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主任馬森述就這個問題作了講解,并談了意見和建議。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認真聽取了講解,并就有關問題進行了討論。
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發表了講話。他強調,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就一直思考和謀劃如何適應全面從嚴治黨新形勢,在強化黨內各方面監督的同時,更好發揮監察機關職能作用,強化國家監察,把公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黨的十九大提出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把組建國家監察委員會列在深化黨中央機構改革方案第一條,著眼點就是構建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形成以黨內監督為主、其他監督相貫通的監察合力。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部署,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改革,改革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習近平指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有利于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有利于實現對公權力監督的全覆蓋,有利于堅持標本兼治、鞏固擴大反腐敗斗爭成果。黨的十九大以來,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充分發揮新體制的治理效能,收攏五指,重拳出擊,加大查處力度,不敢腐的震懾效應充分顯現,標本兼治綜合效應更加凸顯。我們要保持戰略定力,持續深化改革,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增強不想腐的自覺。
習近平強調,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初心,就是要把增強對公權力和公職人員的監督全覆蓋、有效性作為著力點,推進公權力運行法治化,消除權力監督的真空地帶,壓縮權力行使的任性空間,建立完善的監督管理機制、有效的權力制約機制、嚴肅的責任追究機制。要教育監督各級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牢記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切不可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做到秉公用權、依法用權、廉潔用權、為民用權。要督促掌握公權力的部門、組織、個人強化法治思維,嚴格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決不允許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要強化對公權力的監督制約,督促掌握公權力的部門、組織合理分解權力、科學配置權力、嚴格職責權限,完善權責清單制度,加快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要盯緊公權力運行各個環節,完善及時發現問題的防范機制、精準糾正偏差的矯正機制,管好關鍵人、管到關鍵處、管住關鍵事、管在關鍵時,特別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要強化監督執紀,及時發現和查處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問題,把權力運行的規矩立起來。
習近平指出,權力監督的目的是保證公權力正確行使,更好促進干部履職盡責、干事創業。既要管住亂用濫用權力的瀆職行為,又要管住不用棄用權力的失職行為,整治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注意保護那些敢于負責、敢于擔當作為的干部,對那些受到誣告陷害的干部要及時予以澄清,形成激濁揚清、干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
習近平強調,要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繼續把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推向前進,牢牢把握深化標本兼治的改革目標。要強化不敢腐的震懾,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不斷釋放全面從嚴強烈信號。要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形成靠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長效機制。要增強不想腐的自覺,引導黨員干部堅定理想信念,強化宗旨意識,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營造風清氣正的從政環境和社會氛圍。要牢牢把握工作職能,強化政治監督;完善各項工作規則,整合規范紀檢監察工作流程,強化內部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健全統一決策、一體運行的執紀執法工作機制。要健全完善配套法規,制定同監察法配套的法律法規,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法規體系。要完善協調機制,強化各級黨委對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領導,旗幟鮮明支持紀委監委行使職權,黨委書記要及時研究解決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中遇到的問題,使反腐敗工作在決策部署指揮、資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運用上更加協同高效。紀檢監察機構要發揮合署辦公優勢,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協調銜接,推動黨內監督同國家機關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有效貫通,把權力置于嚴密監督之下。
習近平指出,要規范和正確行使國家監察權。紀檢監察機關肩負著黨和人民重托,必須牢記打鐵必須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始終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接受黨和人民監督,嚴格依紀依法,及時打掃庭院、清理門戶,努力建設讓黨中央放心、人民群眾滿意的模范機關。廣大紀檢監察干部要克己慎行、守住底線,堅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能力,加強自我約束,增強專業能力,強化紀法思維特別是程序意識,主動接受組織監督,在遵紀守法、嚴于律己上作表率,做黨和人民的忠誠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