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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案件警示:桂林市原人防辦主任賴月亮案一審開庭 受賄420多萬
發布時間:2018-05-29 11:26:23 來源:廣西紀檢監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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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桂林市臨桂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桂林市原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賴月亮濫用職權、貪污、受賄一案。
桂林市臨桂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1年8月至2015年6月期間,被告人賴月亮利用其擔任桂林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正處級)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其主持桂林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全面工作時,徇私舞弊,擅自同意他人在人防坑道工事口部以偽裝房名義違章建房,造成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現金共計人民幣424.5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虛開發票騙取公款4.8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以多媒體示證方式出示了相關證據。賴月亮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賴月亮還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桂林市臨桂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桂林市檢察院及6城區檢察院代表、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40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桂林市臨桂區紀委監委 堯麗媛)